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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見問題


臺北市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向哪個單位申請?

逕向區公所申請,通案性一般申請約40日至60日工作天。

01
臺北市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家庭審定標準為何?

依社會救助法及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公告為準,請洽詢戶籍所在地區公所或撥打1999市民服務專線轉接專人了解,亦可逕至市府社會局網站查詢。

02
前一年度家戶年所得清單向哪個單位申請?

向各縣市稅捐稽徵處或各區國稅局申請。

03
戶籍謄本(戶口名簿)向哪個單位申請?家長與學生不同戶,要檢附幾份影本?

  1. 至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申請即可。
  2. 戶口名簿影本係供核對學生設籍及核對家長資料之用,檢附學生之戶口名簿影本即可。
  3. 學生戶籍不限臺北市,惟學籍必須設於臺北市學校,且當學期未申請其他縣市相關補助。
04
父母親已離婚或一方身故或學生戶口名簿之父母親一方之欄位空白,無法提供收入證明怎麼辦?

  1. 學生父母親已離婚或一方身故者,檢具可供佐證之戶籍謄本影本證明,僅計目前扶養一方之收入,低於新臺幣30萬元以下即符合補助條件。
  2. 學生戶口名簿之父母親一方之欄位空白,亦僅計目前扶養一方之收入。
05
突遭變故證明文件應如何申請?

  1. 「特殊境遇家庭」、「弱勢家庭兒童及少年緊急生活扶助」、「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」及「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」之申請,請逕洽市府社會局。
  2. 家長或主要收入者如失業、被裁員或放無薪假,因考量資方不一定會提供證明,如無法出具相關證明文件,請循情況特殊之申請管道處理。
06
家庭情況特殊如何申請?

  1. 家庭情況特殊無法出具相關證明文件,經班級導師及學校評估認定經濟困難需協助者。
  2. 班級導師經家訪確認後,協助學生及其家長向學校提出申請;或由學生家長提出書面說明,經班級導師及學校確認情況屬實,亦得申請。
07
如何申請安心就學溫馨輔導實施計畫之相關補助?

向學生就讀之學校提出申請。

08
各項費用補助的申請方式是否一致?

安心就學溫馨輔導實施計畫涵蓋本局所有教育補助專案,惟各項費用補助的依據和經費來源不同,因此申請條件及方式有所差異,仍請依個別項目之細項規定申請。

09
實施計畫 我要查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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